中银律师代理的刑事再审申诉案件成功立案再审
2016.04.01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2014年,山东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卢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作出生效判决,决定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015年,被告人卢某及其家属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委托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代为申诉。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锁灿杰和资深律师艾静接受再审申诉委托后,多次赶赴山东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到相关办案机关查阅了本案数十本卷宗,进行了大量的判例研究,形成专业的申诉代理意见后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反映本案存在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认真履行再审申诉阶段的辩护职责。
2016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再审决定,并指令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再审,为本案可能系错案的依法纠正创造了条件。刑事案件再审向来是刑事辩护领域的难点,中银律师对此付出的大量努力和专业、敬业精神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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