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选举产生新一届管理团队
2023.02.16
作者: 中银 (南京) 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经权益合伙人会议讨论、推荐,全体高级合伙人表决通过产生新一届合伙人会议主席、执行主任、监事长。经执行主任、监事长提名,权益合伙人会议通过产生新一届管委会委员及监事。
新一届管理团队成员
主任
李 俭
党总支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
聂新鹏
执行主任
蔡俊旺
管委会委员 监事长 马天保 监事会监事 相信在新一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同仁将更加团结,坚持民主开放,共同打造“中银”及“中银律师”品牌影响力,催生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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