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助力百岁山驰名商标再认定江苏高院终审维持惩罚性赔偿三百万
2021.09.24
作者: 中银 (深圳) 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知终18号民事判决书,江苏高院不仅维持了百岁山商标跨类保护到空气净化器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认定,而且维持了一审庭审中景田公司所主张的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300万赔偿。
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历来秉持“深耕细作、追求极致,勤勉尽责、打造精品”的工匠精神,持续为中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精准化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目前,中银律师成功帮助景田公司对百岁山等核心商标实现了近30次驰名商标认定,已经跨类保护至“钢琴”、“机动车辆”、“医疗器械”、“银饰品”、“白酒”、“消毒剂”等14个类别的商品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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