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成都)律师成功代理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02.11
作者: 中银 (成都) 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银(成都)分所徐宏律师、赵清树律师代理的持续了19个月的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并获得全面胜诉。
2015年2月,四川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某能源公司)以四川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某房地产公司)作为债务担保人向四川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某投资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某能源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均未履行各自义务。某投资公司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中银(成都)分所徐宏律师、赵清树律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6年5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借款人某能源公司和担保人某房地产公司连带归还某投资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及资金占用费。一审判决后,担保人某房地产公司以其担保无效为由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涉及金额大,时间长,徐宏律师、赵清树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案件深入研究和推敲,制定了切合案件本身的诉讼方案,为委托人的有效受偿债权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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