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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代理客户再审案件取得改判成果

2023.11.06  

作者: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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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北京中银律所冉烺律师、高盛律师代理的纪某(本所客户)与某保理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律师团队近三年的努力,将一起发生在2015年的陈年旧案,在2021年成功通过再审程序发回重审,最终使客户免除了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案件经北京金融法院再审提审,提审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依法重审,重新查明了案件事实,全面采纳了中银律师的代理意见,纠正原审判决的错误事实,依法作出对本所客户有利的判决。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中银律师在本案代理中充分发挥了律师专业能力,克服各种困难,勤勉尽责、全面有效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客户全部诉求。

本案由冉烺律师、秦巢律师主办,高盛律师牵头指导。

【案件难点】

一、程序启动难,律师团队合理选择再审方案

案涉交易发生在2014年,2015年发生诉讼,原审判决形成于2016年。客户在2016年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虽然客户是2021年才知道原审及失信情况,如果不慎重选择再审方案,客户的再审申请极容易因超过再审申请时限被裁定驳回申请。一旦驳回再审申请,客户后续人生将因原审认定的担保责任而陷入绝境。经律师团队反复研究,严控时限,合理选择再审方案,并与法庭充分沟通,最终将案件启动,法院裁定再审。

二、事实证明难,律师团队积极推动鉴定程序

经过仔细研究原审案卷材料,律师团队发现,原审认定申请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唯一依据是一份担保函。经与申请人确认,申请人明确告知律师团队该份担保函不是其本人签署。担保函的真实性亟需鉴定机构专业意见。由于函件不是申请人签署,申请人也没有取得过该份函件原件,鉴定机构无法对复印件启动鉴定。而原审原告在再审程序中明确拒绝提供原件进行鉴定,再审程序中又无法依职权启动鉴定。事实证明陷入困难。

迎难而上,律师团队向法庭充分表达案件结果对申请人的重要性,造成申请人目前的被动不是申请人原因而是原审程序等各方面因素,律师团队从法理上、情理上等各个维度说服法庭将案件提审并发回一审启动鉴定,律师团队积极推动鉴定程序。

最终,鉴定结果显示担保函上字迹不是申请人本人的字迹。结合案件其他证据,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申请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诉讼不是目的,实现客户诉求才是。在再审裁定出具后,发回重审期间,律师团队帮助客户完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撤销程序。

【案件重要时间节点及文书】

1、2016年2月,原审判决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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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3月,客户获知原审判决和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客户后携带材料寻求本所律师帮助。

3、2021年10月,取得提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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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5月,取得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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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年7月,一审法院认定本所客户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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